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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人相应”的中医内涵

日期:2023年06月20日   文章浏览击数:1783

 “天人相应”指自然界和人互相感应,互为映照。这一成语出自《黄帝内经·灵枢》,“此人与天地相应者也”。

 《黄帝内经》认为“人以天地之气生,四时之法成”,认为人生活在自然界中,与其他物质一样,都是阴阳之气相互感应的产物,人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一体。

 “天人相应”的理论基础是“天人合一”。古代中国哲学、中医学等认为,“天道”和“人道”是合一的。但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,“天人相应”与“天人合一”论是有区别的,“天人合一”是比较强烈的天命观,“天意”可以随时体现在社会人事上;而“天人相应”或“人与天地相参”则是人以适应自然界规律为主的一种自然天道观。

 战国末期《吕氏春秋·有始》说:“天地万物,一人之身也,此之谓大同。”又说:“人之与天地也同……故古之治身与天下者,必法天地也。”战国末期《荀子·性恶》也载:“善言天者,必有征于人。”西汉末期《大戴礼记》中也论述了“民与天地相参”的认识,在对天命观的否定过程中,形成了“天人相应”论。

 这种“天人相应”“人与天地相参”的观念是一种认识论的方法论,即借助于对自然界中天地、阴阳、五行的规律认识来解释和指导人事,同样也用来认识人体自身与疾病及治疗。其主要精神是揭示在预防疾病及诊治疾病时,应注意自然环境及阴阳、四时、气候等诸多因素对健康与疾病的关系及其影响。例如在辨证论治时,必须注意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等。所以中医理论的形成,深受这一方法论的影响。(赵斯静 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)


 稿件来源中国中医药报

 稿件链接:http://www.cntcm.com.cn/news.html?aid=225563

 责任编辑:刘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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